關于2022-2023學年第一學期期初補考安排的通知
各教學單位:
根據教務處學期工作計劃,2022-2023學年第一學期期初補考于2022年9月3日-7日舉行。現将考試日程予以公布,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補考安排
(一)補考資格
針對上學期開設的課程,首次考核不合格的學生可以采取直接重修、參加補考或補考不合格後重修等方式取得該課程學分。以下情況或課程不予補考:
1.課程期末考核備注為“曠考”“違紀”“作弊”字樣的;
2.課程期末考核成績為0分;
3.上學期開設的網絡重修課程、校公選課;
4.實驗、實習、課程設計、畢業設計(論文)等實踐教學環節。
(二)學生通知
1.各學院在日程公布後需及時通知補考學生,攜帶學生證和居民身份證(兩證)按照日程所載時間、地點參加考試;監考教師應認真查驗學生證件,證件不符或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。
2.學生個人的考試安排可在本通知查詢(見附件3)。其中,日程中未安排具體考試時間、地點的課程,由開課單位自行組織考核;學生本人需關注開課單位教學辦發布的有關安排。
3.補考學生也可登錄正方教學管理系統,在導航欄選擇“信息查詢”—“考試信息查詢”獲取本人補考安排信息。
4. 因疫情原因暫緩返校的學生延期參加補考,将于學生返校後另行組織考核。
二、考務組織
1.各教學單位須在日程公布後及時完成課程主考和監考任務落實工作,并通過有效途徑将安排信息予以及時發布。
2.課程主考和監考教師原則上應是在編、在崗人員,主講教師為外請教師承擔課程主考工作任務的除外。課程主考與同時段監考教師嚴禁互相兼任,且課程主考在考試中途不得離開所轄考場範圍。
3.監考任務一經發布,不得随意調換。确有特殊情況需要調換的,應到教師所屬學院教學辦公室辦理調換手續,登記備案。
4.各開課單位在考試日程公布後,應按照《金年会在线入口課程試卷管理辦法》要求,組織開展命題工作。試卷在印制環節應履行完備的交接手續。各單位應妥善保管試卷,于考前分發給課程主考教師。
5.補考期間,各教學單位要安排專人值班,值班人員和單位主要教學管理人員應确保在考試期間聯系渠道暢通。
三、考風考紀
1.考試期間各教學單位應加強對期初補考情況的全面監督和檢查,加強考試管理、嚴肅考風考紀、突出巡考實效,杜絕考試違規行為的發生,确保考試組織實施落實到位。
2.考試期間,教務處将組織專門人員,加強對各教學單位考試組織實施和考試現場的巡查。
四、防疫要求
參加期初補考的學生、涉考教職員工應嚴格遵守學校疫情防控有關要求,做好個人防護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1.2022-2023學年第一學期期初補考日程表
2.2022-2023學年第一學期期初補考命題一覽表
3.2022-2023學年第一學期期初補考學生查詢表
教務處(招生辦、創新創業學院)
2022年8月29日
附件1:2022-2023學年第一學期期初補考日程表.xls
附件2:2022-2023學年第一學期期初補考命題一覽表.xls
附件3 :2022-2023學年第一學期期初補考學生查詢表.xls